【案情分类】:不当得利纠纷
【民事判决书】:(2017)鄂0106民初3772号
【案情简介】
湖北省某妇幼保健院于2017年4月19日本应向某十堰盘古某公司预付污水处理设备款78000元,网银汇款时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将此笔设备款78000元汇款至以往与湖北省某妇幼保健院有过业务往来的被告湖北盘古某公司水果湖支行账户。转账成功后湖北省某妇幼保健院才发现汇款错误,故湖北省某妇幼保健院委托泰仁律师采取及时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并起诉。
【案件结果】
泰仁律师申请人民法院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不惊动对方)的方式将78000元款项冻结,冻结后与对方公司人员联系,让对方付款后就封银行账户,成功要回涉案款项。